| 发文单位: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4日 |
| 标 题: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建筑工地春节期间及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钦市建管〔2022〕21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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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钦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建筑工地春节期间及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2〕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