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
| 标 题: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钦市建字〔2022〕6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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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