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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钦州市实际,我局拟订并根据各有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钦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和奖励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2月22日前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jjfbk2862351@163.com,提交意见的个人请属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等内容。
未尽事宜,请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77-2862351。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1日
1.钦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和奖励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2.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3.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背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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