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钦州市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紧贴自治区、钦州市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突出建筑施工、自建房屋使用安全、小区消防管理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钦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开展住建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紧盯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督促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突出抓好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项目施工单位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建立项目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2)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位。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安全首要责任;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明确从项目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监理单位严格落实项目监理责任。
(3)突出抓好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施工单位项目要深刻吸取较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危险作业审批,严格落实动火作业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4)突出抓好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各施工企业要针对本企业承包项目和专业分包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将专业分包等安全生产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突出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各施工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建筑施工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6)突出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开展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应结合项目实际,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1)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是否设置并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是否设置,水压是否满足要求、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2)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处置力度,集中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对四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建设工程存在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等。
(3)夯实工程参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抽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履行消防工程审批验收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自建房使用安全监督管理。
(1)落实主体责任。联合乡镇(街道办)、经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指导产权人和使用人加强房屋日常管理。
(2)强化日常检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街道、乡镇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3)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小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共用设施设备及共用部位进行维护管理,提供安全管理防范服务,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建筑主体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
(2)按照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完善、细化、优化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3)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重点抓好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①加强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有效性的排查。
②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
③配合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
④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突出强监管严执法,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突出抓好以下4项工作:
1.突出抓好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一是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二是举办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培训。
2.突出抓好精准严格执法。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要针对项目参建单位前述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
3.突出抓好监管服务方式创新。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4. 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要结合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改情况,明确隐患突出、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作为专项行动的帮扶指导对象。每月组织专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三)强化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