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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0日
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市建管〔2023〕47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3-05-12 16:20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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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参建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2023年5月11日-13日,我市将有较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全市将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预计雨量将有50-100毫米、局部100-150毫米。5月11日,中雨、局部暴雨伴短暂雷暴大风,12-13日,中雨到大雨,局部暴雨到大暴雨伴短时雷暴大风,需重点防范持续性暴雨带来的风险。为切实做好我市强降雨期间建筑工地安全防范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防范应对

各县区、市质安监站、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天气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密切关注天气动态,早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预防措施,全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隐患排查,落细防范措施

针对近期强降雨、大风天气对建筑施工造成的主要安全隐患,在雷雨大风期间不得进行室外高空作业,严禁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加强现场活动板房、简易棚架、起重设备、深基坑、高处物料、临时用电等危险源安全管理,有关人员做好交底、检查、巡查、旁站,确保现场安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建筑工地脚手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挡墙)、深基坑、坑塔吊、低洼场地、高切坡、临时用电、生活区板房等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的,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绝不允许以抢工期为由冒雨冒险作业。

(二)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和高架支模体系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巡查,排查起重设备的附墙装置及避雷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及时清理积水,防范事故发生。

(三)加强对基坑施工边坡及排水设施的检查,注意雨水浸泡后的挖孔桩、基坑边坡的施工安全,在建筑工地危险地带设置警示标志,并密切监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县区,市质安监站及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工情,迅速将最新强降雨预警信息发送给所有参建人员。各在建工地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项目经理在岗值班,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本单位建筑施工项目的生产安全动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通讯畅通。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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