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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标  题: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遴选钦州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发文字号: 钦市建房〔2022〕10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遴选钦州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2022-12-20 11:16     来源: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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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为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维护被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决定遴选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

  一、专家的工作任务

  (一)参与房地产估价行业政策规章修订以及重大科研课题研讨、论证,为推进房地产估价工作提供信息和决策咨询。

  (二)参与房地产估价行业专项调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参与房地产估价行业重大争议仲裁、调解及重大事件处理工作。

  (四)其它需专家委员会专家参与的事项。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个人行业声誉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情况。

  3.熟悉本领域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二)必要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被推荐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的任意一项。

  1.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最近连续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3年以上,估价经验丰富。

  2.在房地产、土地、工程造价、工程建筑、经济、价格、资产、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专业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

  三、遴选程序

  (一)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分别推荐1-2名专家,所推荐人选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填写《钦州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资质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个人成果资料(包括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科(钦州湾广场三沿路11号A202室)或扫描发送至邮箱qzszjjfck@qinzhou.gov.cn,联系电话:0777-2862123。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报送名单择优遴选。

  (三)遴选结果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qinzhou.gov.cn)予以公示。

  (四)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韦廷耀,联系电话:0777-2862123。

  附件:钦州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