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2022-03-23 11:04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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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三、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年4月2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发布,2013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钦州市民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审批窗口
五、实施对象:施工图审查机构。
六、申请材料:
1. 备案申请书、承诺书;
2. 营业执照(核原件)、资质证书、审查人员资格认定证明;
3. 审查合格文件(包括:审查报告四份、审查意见书、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可再生能源设计审查备案表、防雷装置设计审查备案表);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核原件,收复印件);
5. 不良记录情况登记表(无不良记录实行零报告);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服务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7-2558871 投诉电话:0777-255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