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国有土地范围房屋产权确认(初始)办事指南
2019-11-27 09:08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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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告知书
三、需提交材料:
1.钦州市房屋产权确认申请表(网上下载);
2. 询问笔录(网上下载);
3.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单位提交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非本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 土地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申请房屋确认时土地有抵押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确权的证明。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原件);
(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单(原件);
7. 建施图或方案图(复印件);
8. 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数据光盘(原件);
9. 房屋门牌证明(复印件);
10.其他必要材料(单位、开发商企业需提交):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3)规划总平图(复印件);
注:①复印件均需交验原件;
②如申请人不满18周岁的,其监护人需到现场代为申请和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并提交户口簿及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证明、身份证;
③港澳居民需提交《往来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需提交《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需提交护照(应当有中文名称或姓名);
④如果当事人不能到场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但代理人必须持有经公证(见证)的委托书和委托人及本人的身份证;
⑤房产管理机关发现有不符合确认管理规定的,可暂缓确认或不予以确认。
四、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其依据:不收取费用
办理机构: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产局)
地 址: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G区房产局窗口)
联系电话:0777- 2558836
下载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