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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房屋产权确权办事指南 (商品房转让)

2019-02-22 09:06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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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告知书

三、需提交材料:

1.钦州市产权转让确权申请表(网上下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单位提交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非本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3. 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或商品房现售合同(原件),网签合同;

4.房产测绘报告及平面图(原件);

5. 购房发票(原件);

6. 完税(减免证明(原件);

7. 房屋转让手续费发票(复印件);

8. 所在房屋楼层平面图、分户图;

9. 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10.其他必要材料:

1)一次性付款的需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原件);

2)必要时须办理买卖公告或公证手续;

3)如有抵押须注销其抵押登记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

注:①复印件均需交验原件;

②如申请人不满18周岁的,其监护人需到现场代为申请和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并提交户口簿及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证明、身份证;

③港澳居民需提交《往来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需提交《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需提交护照(应当有中文名称或姓名);

④如果当事人不能到场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但代理人必须持有经公证(见证)的委托书和委托人及本人的身份证,而且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得委托同一代理人;

⑤房产管理机关发现有不符合确权管理规定的,可暂缓确权或不予以确权。

四、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其依据:不收取费用

办理机构: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产局)

   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G区房产局窗口)

联系电话:0777-2558836

下载地址:http://www.qzjgw.gov.cn(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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