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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的出具办理指南

2023-03-14 10:37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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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发证

三、申报材料: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原件1份)

2、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原件1份)

3、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原件2份)

4、竣工验收文件;(原件1份)

5、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原件1份)

四、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五、办理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机构: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钦州市三沿路11号(市住建局二楼B-201室)

联系电话:0777-286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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