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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住房保障中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动态管理核查,现有覃洁宁等10户不符合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根据《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钦政办〔2014〕56号),现予以公布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附件:钦州市本级2025年第十一批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名单(10户)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1日
12.11)附件:2025年第十一批取消钦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名单(10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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