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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将钦州市列为全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试点城市的复函》(桂建函〔2017〕52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我局审核,现对2025年钦州市本级第四批符合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条件的申请户名单(共有2829户)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群众对公示名单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地址:钦南区建业街3号,联系电话:0777-2824550。
附件:2025年钦州市本级第四批符合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名单(2829户)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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