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住房保障

2024年钦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第四批存量房源摇号分配方案

2024-09-13 17:41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确保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在现阶段存量房源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本次配租房源786套(附件1)

    (一)单间房源共128套。

    (二)一房一厅房源共350套。

    (三)二房一厅房源共308套。

    二、摇号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且要求实物配租的申请户。根据退出房源的实际情况,按在轮候库的先后顺序,提取786户申请户(附件)进行摇号配租,其中符合单间保障资格的轮候资格户128户,符合一房一厅保障资格的轮候资格户350户,符合二房一厅保障资格的轮候资格户308户。

    三、摇号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地点: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四楼会议室(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建业街3号)

    四、摇号配租流程

    (一)主持人现场宣读本次摇号规则。

    (二)根据轮候库提取的名单,现场摇配通过单间保障资格的申请户,共128户。

    (三)根据轮候库提取的名单,现场摇配通过一房一厅保障资格的申请户,共350户。

    (四)根据轮候库提取的名单,现场摇配通过两房一厅308户。

    (五)摇配完成后,摇号结果由市公证处现场公证。

    (六)在摇号分配活动结束后,将摇号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公示7天。

    (七)在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电话及短信形式,通知获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到摇号中签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并按照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签约期限为30天。逾期未签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保障家庭原先租住在市直管公房的,必须先腾退租住的公房,再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

    五、现场监督

    本次公开摇号活动由市公证处对摇号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附件:2024年第四批存量房源摇号申请户名单(786户)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