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0 11:19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直有关单位:
钦州市外贸财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以限价住房方式对钦州市人民路1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进行改造,在钦州市钦北区金华二巷(南北二级公路南面、新华路东面、南北高速铁路西面)建设普通住房356套,满足了本单位和商务系统内干部职工购买需求,剩余非还建住房170套,户型均为四室二厅,户型面积126-140㎡,预售价格为3376元/㎡。
根据规定,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满足建设单位和同城本级本系统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购买需求后,剩余房源由我局按下列顺序调剂:1.同级政府的其他单位中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2.当地城镇其他单位中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3.当地城镇无产权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非还建住房条件是未享受过房改购房政策的职工家庭,或享受过房改购房政策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标的职工家庭。
为更好解决、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现向市直单位(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调剂供应,请市直有关单位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对有住房需求的职工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于1月5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阮小梅,电话:3685878,邮箱:qzsfgb@163.com。
附件:住房需求调查表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