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1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海率领督导组赴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灵山县、浦北县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
督导组先后来到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浦北县江城街道、三合镇、灵山县檀圩镇实地察看当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深入了解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靠前指导有关县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海(左四)在浦北县江城街道解放社区督导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林春海指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示、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导组在灵山县檀圩镇督导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林春海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6月2日召开的全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暨“百日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加快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举措,有序有力推进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百日行动”,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在今年6月至9月,组织开展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的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消除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二是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分级分类建立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时限,分类实施整治。三是加强协调联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强化技术保障和宣传引导,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公众号等渠道,持续加强专项整治的宣传和引导,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配合度。
(村镇建设科 黄颖鑫)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