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
当前区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我市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国庆假期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市实际,自9月14日24时至10月31日24时,就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县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指导下,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方责任主体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明确疫情防控岗位及人员,明确防控物资保障,明确人员防疫管理,完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
二、严格做好返钦人员排查管控管理。各县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要加强建筑工地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钦来钦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对中高风险地区来钦返钦人员开展大排查,认真落实一键报备,三码联查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检查。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从2022年9月9日0时起,凡是按照桂新冠防指发〔2022〕111号、桂新冠防指发〔2022〕138号文件规定需要居家3天2检的人员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抵达疫情防控卡点实施核酸“落地检”后,由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根据防控工作的要求,落实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从2022年9月9日0时起,外市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返钦来钦人员在抵钦后,建议主动进行3天2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行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
三、强化建筑工地封闭管理。各县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严格督促各建筑工地要加强员工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来钦返钦人员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暂不录用。不得私招乱雇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不得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建筑工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确保建筑工地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并在建筑工地内严格管控聚集性聚餐。
四、加强建筑工地现场防控。各县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督促建筑工地参建单位严格公共场所消毒管理,工地施工场地、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须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加强建筑工地垃圾处置,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现场从业人员日常需求。
五、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要持续加大日常监督巡查力度,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传达至工地一线,督促参建各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责任传导不实、措施不力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到位、履行责任不力、落实规定不严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进行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确保疫情防控力度不减、措施不松、效果不降。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