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2日 |
| 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坚决做好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建管〔2021〕166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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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坚决做好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彻》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每日收集辖区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当日人员排查情况(当天检测出需要隔离和确诊的人数,包含时间、地点、途径等内容。如没有发现疫情情况,也需零报告)数据,并于每日17:00点前将信息报送我局质安科汇总。
质安科电子邮箱qzzjjzak@163.com。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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