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06日 |
| 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群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 | |
| 发文字号:钦市建字〔2021〕191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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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群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桂新冠防指〔2021〕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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