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钦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3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zk2862056@126.com。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附件:钦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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