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收购、准入、价格、配售、管理等工作,我局组织草拟了《钦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12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zk2862056@126.com。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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