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保障,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关于当前房地产工作相关措施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钦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对《关于进一步促进钦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或建议及联系方式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23年9月22日前反馈至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电子信箱:qzszjjfck@qinzhou.gov.cn ,电话:0777-2862011,地址:钦州市三沿路1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A201室,邮编:535099,联系人:黄霞晖),意见反馈截止时间至2023年9月22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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