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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1 10:39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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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各级公开条例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文件393份(其中年度公开人事任免职文件17份),人员任职件件公开。微信微博新媒体共发布信息3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非本单位掌握信息告知申请人向对口单位申请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要求,2021年,我局更新发布了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于年初全部发布。同时,明确由办公室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审核管理,信息发布前经过严格审核,确保不出现信息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平台建设,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平台建设工作,并明确专门技术部门加强平台日常监管和维护。规范局官网栏目管理,将机构改革后已不符合我局业务实际的“水电气方案审批”、“规划类”等栏目予以撤销,新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等栏目,栏目设置进一步全面、规范化。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管理,每周及时更新发布一则信息以上,重视做好群众的留言咨询答复工作,凡是群众的留言都一一进行答复。(五)监督保障情况。定期接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印发《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保障分解表的通知》,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予以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聚焦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重大项目建设、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监管、房屋征收等工作,做到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发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我单位存在的单位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强,对公文公开属性标注不规范,规范性文件未及时配套制定政策解读,公开的内容分类不明确,没有及时引用到相应的栏目等问题,2021年我局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组织各科室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培训,并印发规范化配套规范性文件解读的通知文件,明确应公开的信息类型等,取得了较好效果。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基本能够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公开,但仍存在一些需加以改进的问题,如个别科室和领域主动公开得不够深入和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机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成效较大,局属单位公开力度还不够等。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力度,通过检查推动各科室、各单位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做到常态公开。加强政务平台的监管,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发布,做好平台咨询信息答复,更好为群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无收费。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