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委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促进了住建系统工作的阳光透明,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委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及各科室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工作格局,做到信息有人收集、属性有人审批、公开有人上传。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并且配备1名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信息发布由办公室和各职能科室联合发布,由分管负责人审核通过。同时,建立门户网站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做到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完善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深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全面、真实,并及时更新,实现动态公开。年内,发布及更新办事指南15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重大项目建设、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监管等信息,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规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依托委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及时将相关信息更新、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8年,我委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8年,我委网站公开信息1443条,其中文件通知375条、公示公告332条、动态信息111条、住房保障公示信息51条、工程规划审批公示信息205条、资质公示信息235条、招投标信息26条、发布及更新办事指南15条,其他各类信息982条。此外,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96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推送信息580条,其中微信发布287条、人民微博发布293条,极大的提升了公众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度,目前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已增至684人。举办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1期。
(三)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我委积极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信息。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在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类文件形成后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动态类信息每两周至少发布1条信息,做到发布更新及时、栏目不留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受理、处理、答复以及存档等各个环节,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年内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无不予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公开政府信息无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产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我委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公开的内容更新维护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拓展。2019年,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明确公开重点方向。在信息发布全面化的同时,明确公开侧重点,深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求紧跟国家经济政策导向、聚焦全市经济发展重点、关注企业发展需求。三是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