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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等情况的通告

2025-04-11 11:24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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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主:

根据《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钦政办2013146号)精神,现将2024年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收益和结余情况公布如下:

一、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本金情况

2024年,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交存0.6926亿元。截至2024年底,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累计交存14.39亿元,其中市中心城区及钦南区、钦北区城镇规划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累计交存10.997 亿元,灵山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累计交存2.6759亿元,浦北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累计交存1.16亿元。

二、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使用99.98万元其中市中心城区及钦南区、钦北区城镇规划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使用85.09万元,灵山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使用0.75万元,浦北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使用14.14万元。

三、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息分配和增值收益情况

根据《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钦市建房201333号)规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1日至本630日)内交存的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资金本息,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2024年,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分配利息1278.91万元。

四、其他情况

(一)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以及按户分摊的情况

在发生维修资金列支时,相关的申请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及按面积分摊到户情况均已在各使用小区(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列支。

(二)业主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利息分配和结存的金额情况

由于目前我市维修资金交存业主数量众多,且考虑到个人隐私因素,不予公开此部分数据。业主可到管理机构业务大厅查询个人分户账。

(三)管理机构基本情况

钦州市中心城区及钦南区、钦北区城镇规划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名称:钦州市房屋产权交易监理中心,联系电话:0777-2826032,办公地址:钦州市三沿路11号。

灵山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名称:灵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7-6517115,办公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丰江路3号。

浦北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名称: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7-8216182,办公地址:浦北县小江街道办华兴街1号。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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