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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防台风暴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钦市建房〔2024〕50号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防台风暴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4-09-05 17:25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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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台风“摩羯”影响,6-8日钦州市和北部湾将有严重风雨天气,台风气象灾害风险较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9月4日16时30分启动钦州市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防台风暴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物业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防台风暴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防台风暴雨的巡查工作,发现有问题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加强安全隐患防范工作。要督促辖区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台风暴雨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共有设施设备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及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好住宅小区地下室二次供水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备、照明等重点部位防淹挡水、防漏电措施,确保供水供电等设施正常运行,防汛设施设备保持运行良好。

    三、强化防汛物资准备。要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汛情通报预判,完善防淹挡水设施,配齐挡水板、沙袋、强力移动抽排水泵,必要时配备防水、防洪闸门。

    四、要积极做好险情处置。住宅物业小区险情一旦发生,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险情处置和自救,及时组织小区业主撤离、转移财物并启动抽排设备,同时采取其他一切必要措施开展自救,将损失降至最低。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属地政府,报送受灾情况,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灾害处置工作。

    五、落实物业小区巡检制度。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完善并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进行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确保小区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到位。要建立完善住宅物业小区防汛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预案,各项措施落实有序。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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