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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钦市建管〔2023〕122号

2023-10-25 17:42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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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鉴于影响我市的降雨系统已经结束,各江河水位基本退至警戒以下,形势整体平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102320时终止钦州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我局决定于10232030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雨后是地质灾害活跃期,请各县(区)、市质安监站、各企业继续做好防范,确保安全。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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