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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钦市建管〔2023〕119号

2023-10-19 16:30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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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2023101918时,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钦州市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受台风“三巴”和冷空气共同影响,未来24小时,我市有暴雨、局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沿海地区有7-8级、阵风9-10级大风,北部湾海面有8-9级、阵风10-11级大风。按照《钦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我局决定于10191830分启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区、市质安监站在响应期间暂停在建工地施工,并对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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