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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钦市建管〔2023〕97号

2023-09-11 11:54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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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20239111030,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钦州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据气象部门预报,受“海葵”残涡和季风影响,910日以来我市局地已出现特大暴雨,预计未来两天我市还有暴雨、局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按照《钦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我局决定于9111100分启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区、市质安监站在响应期间暂停在建工地施工,并对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9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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