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钦市建管〔2023〕79号 |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4日 |
标 题: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钦市建管〔2023〕79号 |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2023年8月4日12时,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钦州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受北部湾季风低压影响,4—8日我市有持续性降雨过程,过程累计雨量150—250毫米、部分地区250-350毫米,沿海地区和北部湾海面有7—9级大风。市气象台于8月4日12时发布了暴雨蓝色预警。我局决定于8月4日12时启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四级响应,请各县区、市质安监站、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