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应急管理
发文单位: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标  题: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终止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文字号: 钦市建管〔2023〕7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终止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3-07-24 16:51     来源: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202371915,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终止钦州市防台风级应急响应。我局决定于71915终止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仍处于主汛期,请各县(区)、市质安监站、各企业继续做好汛期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7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