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
标 题: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终止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钦市建管〔2023〕73号 |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2023年7月19日15时,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终止钦州市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我局决定于7月19日15时终止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仍处于主汛期,请各县(区)、市质安监站、各企业继续做好汛期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