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31日 |
| 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筑工地防台风暴雨工作的紧急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建管〔2022〕198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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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22号台风“尼格”于10月29日晚穿过菲律宾吕宋岛进入南海海域,目前正向我国华南沿海靠近。据气象预测,台风“尼格”与冷空气遭遇,将给南海大部和东南、华南沿海带来大风,同时给沿海地区带来一次移动性降雨过程。受其影响,11月1日至3日,我市和北部湾海面将有较强大风天气。为防止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对我市建筑工地施工作业造成影响,请各相关单位做好防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立即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防范应对大风、强降水天气工作进行部署,督促辖区在建工程加强高空作业和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控,强化对建筑工棚、脚手架、施工工地、高空构筑物、建筑塔吊、简易工棚的锚固加固,做好基坑工程、高切坡、临时用电、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督促停工、半停工但尚未办理停工手续的项目做好现场封闭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密切监控天气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坚决预防台风天气导致的建筑工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各施工单位要立即对施工现场加强隐患排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重点排查基坑施工边坡及排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脚手架(含脚手板)的连墙件是否牢固;现场支模体系及所用材料是否采取固定措施;施工塔吊等大型起重设备的附墙装置及避雷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围挡及硬质围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别要注意员工宿舍等临时板房是否符合安全牢固的要求。
三、台风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物内办公、休息等人员要转移至结构安全的建筑物内。
四、台风、暴雨过后,各施工现场必须对基坑施工边坡、大型起重设备、脚手架(支模架)、临时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对台风暴雨天气的防御工作,及时接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并妥善安排好台风期间的安全值班。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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