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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做好蚊媒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函》要求,为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蚊媒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的小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4月13日至5月31日。
二、消杀范围
钦州市物业管理区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蚊媒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除“四害”消杀,对不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消极应对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二)防止病媒传播,营造健康环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情况,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原则,开展除“四害”消杀工作。认真清理和消除鼠、蚊、蝇、蟑螂孽生地,及时清理积水、垃圾等卫生死角,有效消杀和降低“四害”密度,确保主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标,营造健康整洁、和谐美丽的小区环境。
(三)督促活动开展,收集数据上报。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除“四害”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将相关佐证材料报我局物管科。
联系人:黄邺,联系电话:2826183,电子邮箱:wuguanke2862056@163.com。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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