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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泰达置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江语城小区项目命名申请书”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钦州市永福东大街南面,蓬莱大道,规划用地面积为4000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钦国用(2015)第A0814号)的商住小区命名为“江语城小区”。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你司在地名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设置以及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证件办理中应使用“江语城小区”(Jiāngyǔchéng Xiǎoqū)标准名称和读音。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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