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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钦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钦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钦北区综合执法局,主城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城区物业企业,钦州市银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垃圾整治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夯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各项准备,确保迎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定于2026年2月5日召开钦州市主城区房屋市政工程和物业小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分为2个阶段进行:
2026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召开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会议。
2026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召开物业小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会议。
二、会议地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G层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局质安科、物管科、市质安监站负责人;
(二)市行政审批局1名科室负责人;
(三)钦南区、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对应股室、监督机构负责人,钦北区综合执法局分管领导,对应股室负责人;
(四)钦州市银源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企业负责人;
(五)主城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参加第1阶段会议,主城区物业企业参加第2阶段会议。
四、会议议程
(一)第1阶段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通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钦州市第二批建筑垃圾整治问题清单;
2.市行政审批局就建筑工地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放)流程及要求进行解读;
3.钦北区综合执法局、钦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就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流程及要求进行解读;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黎国梁副局长讲话。
(二)第2阶段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管科通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钦州市第二批建筑垃圾整治问题清单;
2.市行政审批局就物业小区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放)流程及要求进行解读;
3.钦北区综合执法局、钦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就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流程及要求进行解读;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林春海副局长讲话。
五、相关事项
(一)请各行政单位于2月4日17:00前将参会名单报我局质安科;
(二)请钦南区、钦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收集辖区内建筑工地参会名单,市质安监站收集市本级建筑工地参会名单,于2月4日17:00前将参会名单报我局质安科;
(三)请钦南区、钦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收集辖区内物业小区参会名单,于2月4日17:00前将参会名单报我局物管科。
联系人:质安科梁斌,联系电话:0777-2862080,电子邮箱:qzzjjzak@163.com;物管科黄邺,联系电话:0777-2826183,电子邮箱:wuguanke2862056@163.com。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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