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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钦市建管〔2026〕1号

2026-01-05 10:14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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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杜绝建筑起重机械引发的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起重机械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超过一定规模或现场使用条件复杂的起重机械工程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存在群塔作业(含与周边项目塔机存在交叉)的工程应编制并实施防碰撞方案。监理单位应结合起重机械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应按要求收集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在用起重机械均应有产品合格证、产权备案证,安装告知、使用、顶升、拆卸应通过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办理相关手续。安装(拆卸、顶升)活动、租赁单位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相应合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现场应设立使用告示牌。

(三)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

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作业单位应具备相应起重机械安拆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应为安装、顶升、拆卸专业承包单位的在职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起重机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进行安拆、顶升工作时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项目设备管理员、监理人员应现场监督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严格执行旁站制度,按要求配备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汽车吊)等操作人员并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起重机械验收和定期检查维修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施工和安装、顶升、附着作业完成后,安拆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施工单位应按时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情况及吊具、索具,并做好记录;起重机械租赁单位负责实施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并接受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相关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应有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确认。

(六)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情况。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依据相关标准,对项目使用的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位、连接部位、安全保护装置、附墙装置、吊具及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七)起重机械智能化推广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对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实现人脸识别验证开机、搭载人数监控、运行数据监控、安装拆卸特种作业工人人脸验证、吊钩可视化等“智慧工地”建设情况进行排查。

二、专项整治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6149日)。

各施工(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责任主体(施工、监理、租赁、安拆等单位)应按照建筑起重机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落实闭环管理,并形成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台账资料存项目部备查。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611023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抽查。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在建项目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责令项目立即整改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或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和不认真落实整改的项目,应采取通报批评、信用惩戒、发整改等严管措施,督促项目整改落实。同时,我局将结合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工作,对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12430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总结整改工作成效,梳理整改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分析存在不足,研究长效机制。于2026130日前,将本县(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问题整改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典型案例材料报送我局质安科。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立即进行部署,把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各施工、监理企业,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同时,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起重机械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做到无证不上岗,上岗必有证。

(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检查,发现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以及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加强跟踪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对施工、监理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诚信扣分,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未尽事宜请联系,梁斌,联系电话:0777-2862080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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