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我局于2023年3月8日印发了《钦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根据该办法,现开展2025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2025年信用评价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照《钦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认真组织人员收集信用加分材料,并于2025年2月27日前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报我局房产科,同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加分申请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房产科邮箱,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信用加分申请,产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联系电话:0777-2862023,邮箱:qzszjjfck@qinzhou.gov.cn。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加分申请表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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