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桂建管﹝2024﹞22号)转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区内各有关企业、人员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要求认真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并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书面报送我局建管科。
2024年10月23日
73号)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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