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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4〕1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3日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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