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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8日
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3月钦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钦市建管〔2023〕42号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5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3月钦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3-04-25 17:03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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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全面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钦市建管〔2022〕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3月钦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信息考勤、代发工资情况。截至3月31日,我市纳入“桂建通”平台在建工程总数153个,月考勤合格工程数103个,月考勤合格率67.3%;已代发工程80个,3月已代发工程率55.2%。

(二)关键人员岗位录入及考勤情况。截至3月31日,有资质项目经理录入率87%,项目经理到岗率44.2%;有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录入率19%,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10.4%。

(三)各县区“桂建通”实名制工作综合排名情况(详见附件1)。其中排名前三的分别为:灵山县、钦州市、浦北县,排名最后一位的是自贸区。

(四)根据《通知》要求,依据桂建通平台推送数据统计计算得到实名制管理综合评分低于80分的项目有83个,其中低于60分的有12个项目,涉及65家建筑企业。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工程项目未按照要求严格落实考勤制度。除因设备异常、停工等情况并已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报备之外,仍有多个工程项目全月考勤不合格。实名制动态日常考勤记录缺失比较严重,部分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通道形同虚设,全市建筑工人考勤率合格率偏低,仅为67.3%,低于全区平均水平76.5%;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考勤率偏低,仅为44.2%和10.4%。

(二)部分工程项目仍然存在应付式发薪现象,没有将农民工“桂建通”工资卡绑定,或存在在场工人基础信息未更新,出勤人数与实际发薪人数存在差距,整体工资发放率偏低,仅为41.3%,低于全区平均水平43.4%。

三、对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的惩戒

一是根据《通知》评分细则统计实名制综合评分低于80分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对其承建单位予以批评,并扣减企业诚信分。二是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上述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对被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除扣减企业诚信分外,列入严管名单并限制参加今年我市住建行业评优评先活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巡查力度,督导落实工作。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要持续加大辖区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一金七制”动态监管和日常考勤的巡查力度,对考勤更新不及时、不连贯、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要着力推进“桂建通”平台的高质量应用,确保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

(二)强化动态监管,实时更新信息。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监站要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在建项目的监管。对于已经完工(含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3个工作日内在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信息,上传竣工材料,将项目“在建状态”调整为“完工状态”;建筑工人离场时间超过7天以上以及已经办理离场手续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在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将“在场状态”调整为“离场状态”,切实提升数据录入质量。


附件:

1.各县区“桂建通”实名制工作综合排名情况

2.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通报批评汇总表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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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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