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9日 |
标 题: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钦市建管〔2023〕27号 |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核查50家建筑企业,核查范围为“桂建云”平台信息未完善、经营状况异常的建筑施工企业。重点对技术负责人资格情况,特别是对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以及注册建造师达标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现,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有10家,资质未达到标准需整改的企业有28家,未按要求提供核查资料的企业有11家,1家企业已注销,具体情况附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核查情况看,企业未能对照企业资质标准做好资质核查材料准备工作,提交的材料存在内容缺项,人员不满足现行资质标准等问题,具体如下:
(一)美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资格、业绩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未按标准配置齐全。
(二)广西双城建筑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注册建造师达不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有的企业虽提供了注册人员名单但注册信息未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和“桂建云”平台显示。
(三)广西金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未按标准要求为企业职员缴纳社保,未提供缴费证明。
三、整改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规定,对本次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责令整改,整改期间,企业可依法承接业务,但不得申请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
(二)对未按要求提供核查资料的企业(名单见附件3)予以责令整改,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三)对要求责令整改的企业(附件2和附件3的企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请到我局建管科A309领取《资质核查整改通知书》。
请各企业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45天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需经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复核、签署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的资料送到我局建管科A309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在我局官网通报。
(四)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我局将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按照《资质核查整改通知书》开展整改工作,认真贯彻相关要求,并加强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切实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附件:
1. 2022年下半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合格企业名单
2. 2022年下半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3. 2022年下半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未提交材料企业名单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