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09日 |
| 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刘水材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建人〔2026〕9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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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同意陈文邦、刘水材同志任职的批复》(钦组干复〔2026〕36号),决定:
刘水材同志任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级调研员,免去其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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