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31日 |
| 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彭龙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建人〔2025〕1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彭龙同志任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四级主任科员;
李亭仪同志(女)任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一级科员。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