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监督检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室外消防栓情况的通知

钦市建房〔2026〕7号

2026-03-27 16:27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室外消防栓完好有效,提升灭火救援保障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室外消防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本通知所指排查范围为各物业服务企业所服务的全部物业小区内的室外消防栓(含地下式消防栓、地上式消防栓及其配套管网、阀门等设施)。

二、排查内容

(一)设施完好情况:检查消防栓本体是否存在锈蚀、损坏、漏水、零部件缺失(如闷盖、开关、出水口等)等问题;消防栓是否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标牌是否清晰醒目。

(二)水压及水量情况:测试消防栓启闭阀门是否灵活,水压、水量是否满足消防车取水及灭火救援要求。

(三)供水保障情况:检查消防栓供水管网是否畅通,是否存在阀门关闭、管道堵塞或与生活用水混接等影响消防供水的现象。

三、排查方式及时间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2641日,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工程、安保等相关人员,对照排查内容,对所服务小区室外消防栓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

(二)问题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须立即整改到位;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涉及市政供水管网或需专业力量支持的,应及时向供水单位、消防救援机构或属地街道(镇)、社区报告,并做好记录。

(三)信息报送:请各企业于202642日前,将《物业小区室外消防栓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室外消防栓在灭火救援中的重要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压实责任,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要逐区、逐栋、逐个对室外消防栓进行排查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加强维护,长效管理。各企业应将室外消防栓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进行试水、启闭、除锈、上油等保养工作,确保设施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四)严肃纪律,强化督导。对排查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企业,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并依法依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因履职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物业小区室外消防栓排查情况统计表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326

7号附件:物业小区室外消防栓排查情况统计表.xlsx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