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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市场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督查的通报

钦市建管〔2023〕88号

2023-08-30 17:33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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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在建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02362830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第二季度全市建筑市场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督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为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桂建通实名制平台录入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明施工等主体责任情况。对市区、钦南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3个在建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限期整改建议书2份。

从检查情况来看,受检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部署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并开展专项整治;根据2023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出色完成了各项宣传活动及现场应急演练观摩。建筑工地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部分施工单位对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重点管控,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的要求,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论证,对危大工程的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管控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受控。

二、存在问题

调研发现,市区和各县(区)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质量安全管控方面、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方面、建筑市场秩序及参建各方履职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桂建通”实名制平台录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度工作不断取得显著成效。但部分工程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 部分项目未提供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或未采用第三方保证担保的方式

2. 个别项目未提供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分账制协议,施工合同未约定人工费支付比例

3. 部分项目桂建通平台上显示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考勤率均不足80%,其中钦州市第二小学5#综合楼项目项目管理人员信息未录入桂建通平台

(二)质量管控方面。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持续取得成效。样板引路制度、钢筋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含海砂防控)、砌体结构工程、抹灰工程、铝合金门窗型材壁厚、防水材料质量等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但是部分工程现场仍存在一些问题:

1.钢筋工程:个别项目构造柱顶部主筋未与锚固端钢筋绑扎;构造柱箍筋一端弯钩不足135°

2.混凝土工程:个别项目同养试块未放置于相关结构部位养护;个别楼梯间混凝土构件存在胀模、夹渣现象。

3. 监督抽测情况:

(1)结构砼实体强度抽测情况:抽测了3个工程,9个构件(柱或剪力墙、节点、梁),设计强度等级区间为C25-C45,其中有2个构件砼实测强度推定值未达到设计等级要求。

(2)钢筋砼保护层厚度抽测情况:抽测了3个工程,3个构件,钢筋砼保护层厚度合格率为0%,未能达到设计要求。

(三)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在建项目中的深基坑、高大模板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临时活动板房、人货两用施工电梯等,在工程施工中普遍受到有效管控;电梯井洞口水平防护模板、临边防护栏杆等防高处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普遍设置。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高,抑尘措施持续完善、成效显著,基本达到9个百分百的量化目标要求。但是部分工程现场仍存在一些不足:

1.消防方面:个别项目施工现场未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具;施工现场未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部分项目作业区材料堆放混乱,堵塞楼梯安全疏散通道;钦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项目现场未能提供3#楼消防设计审查相关手续。

2.施工用电:个别项目三级配电箱一箱多用,无线路图,现场存在电缆拖地现象。

3.脚手架:个别项目转角立杆缺失;安全通道开口未按方案要求设置斜撑;立杆基础无排水措施;物料提升机处开口型脚手架未设置横向斜撑;局部作业层安全网缺失;作业层钢筋平网脚手板未与楼层持平;外架上存在建筑材料未清理;首层存在乱设通道口现象。

4.模板支撑:个别项目楼梯立杆未垂直踏面;局部梁底未设置独立支撑,部分封顶杆缺失。

5. 危大工程: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对本工程存在的危大工程辨识不清;未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6.起重机械:个别物料提升机附墙件未按施工方案要求使用架体相同材料设置,停层平台架体与外架相连,现场使用螺纹钢焊接架体;个别塔式起重机回转限位未调试到位,司机室照明失效。

(四)参建各方履职方面。

1. 施工单位:个别项目的项目部周检无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类管理人员质量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2. 监理单位:个别项目监理规划危大工程识别内容不完整,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监理巡查整改通知和回复没有检查图片佐证,监理日志没有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记录;部分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手续不全。

、处理意见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钦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实施方案》,调研组已发出整改通知书(对县、区发出整改建议书),责令主体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不履职行为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通知书》的截止时间要求,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市质安监站。逾期未改正的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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