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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钦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钦市建管〔2025〕51号

2025-09-15 17:53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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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突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上半年钦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2025年上半年(202511日至2025630日),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共计53个,按照监管项目总数30%的比例随机抽取了15个进行检查。检查范围覆盖市本级和所辖的5个县(区),发现需要整改的项目2个,涉及问题3个(详见附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标人资格设定依据不足。灵山县灵山中学西校区学生食堂楼工程,招标公告仅描述项目建筑面积,未对项目建筑高度、最大跨度等投标人资格设定的关键性指标注明,即设定投标人资格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依据不足。

(二)投标人资格设定过高。浦北县张黄循环木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厂房(一期)I标项目招标公告仅描述项目建筑面积和项目建筑高度,未注明最大跨度指标。根据描述的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规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即具备承揽资格,该项目却设定投标人资格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涉嫌设置过高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三)招标项目注册备案材料不全,监管部门把关不严。灵山县灵山中学西校区学生食堂楼工程在进行项目注册备案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未上传该项目招标代理合同,其代理资格存疑。在该项目无有效招标代理合同的情况下,招投标监管部门把关不严,审核同意了该项目招标注册备案。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剖析发现问题,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对问题涉及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约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县区要对照通知指出的问题以及检查反馈的具体问题,深入查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实查深、立行立改。

(二)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传达并解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相关政策文件。增强代理机构依法招标意识,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提升服务效能。

附件:2025年上半年招标投标问题项目清单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912


附件

2025年上半年招标投标问题项目清单

序号

检查地区

招标代理单位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1

灵山县

灵山金李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4507002846007099001

灵山县灵山中学西校区学生食堂

1.招标公告仅描述项目建筑面积,未对项目建筑高度、最大跨度进行明示,即设定投标人资格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依据不足;         2.未上传该项目代理合同,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存疑。

2

浦北县

广西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4507002846007107001

浦北县张黄循环木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厂房(一期)I标

招标公告仅描述项目建筑面积和项目建筑高度,未对最大跨度进行明示,即设定投标人资格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根据描述的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规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即具备承揽资格,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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